继承刑事辩护兼并收购法律顾问
蒋学熙律师简介1.房地产法律业务:主要从事项目开发顾问、产权纠纷代理。 其中受霍英东为董事长香港公司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中山温泉高尔夫会员村产权纠纷案、参与广州翠竹苑资产冻结的诉讼案。深圳东门解放路宗地改造项目合作代理案。2006年,代理涉诉深圳1.5亿房产纠纷案。 2.代理民事、合同纠纷业务: 其中为新疆博河流域水费纠纷案代理法院[1990]经复字第18号批复,代理意见被采纳后胜诉。金融纠纷中,代理农业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应诉500多万索赔案,由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1996]26号批复,同意代理意见,法院判决农行不赔钱。 3.刑事辩护业务:1980年,经两级法院推荐从事刑事辩护。 其中石成龙开枪杀人案,依防卫过当辩护,经《新疆司法报》作典型案例讨论后,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被告有期徒刑两年结案。办刑案至今,曾为8位被告无罪辩护成功。其中为某军官无罪辩护,经北京军事法院复查,十二年后平反,依副营提升前团级转业。2004年,在深圳为运输毒品海洛因341克案出庭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被告死缓结案。 4.公司、资本经营业务: 1992年,地处亚欧大陆桥西口岸的新疆博乐阿拉山口在国际铁路开通后,涌现由全国各地建立的800多家公司,出现了国际贸易,项目开发、经营承包、公司兼并等经济活动。1993年,被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聘为顾问,参与公司组建、项目洽谈、贸易合同谈判、开发过程服务,代理涉外经济合同的国际仲裁。1994年后,为博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在深圳项目开发服务。1998年,在深圳注册专职律师后,接受在深圳的公司、企业的委托,曾为盐田港某公司依债务转换某号区2万多平方米仓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出实施方案;为某工程处承建山西省临汾某高速公路桥标段的前期洽谈服务;为驻深圳的香港公司拟用“外包”方式接管河南手拉手集团提出法律意见书,为深圳某公司在北京西客站南广场建《中国酒文化城》项目提供合作经营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及法律意见书;为深圳美丽365集团内部股权转让参与协商及达成协议等;主要从事项目开发、资本重组、公司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务。 5.常年顾问单位: 在新疆,曾任过市长顾问,工商银行中心支行顾问,设计院、粮油总顾问。1993年后曾在新疆七家集团公司担任企划总监、顾问。 在深圳曾任过《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顾问,香港上市公司《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顾问,参与多起并购国内企业的事务;(港资)《德维森(深圳)有限公司》顾问,(港资)《吉邦远东贸易(深圳)有限公司》顾问,(港资)《港迪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顾问,(港资)《广州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顾问。 主要项目投资法律服务经验计22项见专题网页 重大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计30项见专题网页 房地产30年法律服务重大案件及事项计43项见专题网页 33年刑事辩护及代理200多件,具体业绩见专题网页 蒋律师于2013年11月以合伙人身份加盟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